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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 守党纪】新传学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期

本网讯(新传党委办)6月24日下午,新传学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期,学院党委委员参会,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师帅主持。

会上,学院党委副书记、执行院长马梅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第十一章,副院长秦枫领学《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与会人员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宁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在研讨环节,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青山认为在工作纪律上要工作认真负责、高效完成,要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工作规范,要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生活纪律上,他强调日常生活要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不得参与违纪违法活动。他提出,要在思想上断贪念,在工作中舍自我,在生活中离陋习,不断提升个人道德操守,严格家教教风。副院长周伍认为,要将学习条例与学习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加强制度建设与依法治院相结合。他指出,要严守工作纪律,始终恪尽职守。敢于斗争、勇于担当,在艰难险阻面前迎难而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要严守生活纪律,加强立德修身,用行动展现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副院长赵昊认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纪律教育要抓实抓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他认为要在纪律教育中担当,敢于斗争,我们要坚持学以致用,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发展的强大动力。

张师帅在本期读书班总结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为一流新闻学院和学科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